S业务
不再负责与金山毒霸相关的业务
周鸿祎认为
其博客中提到的&ldquo
葛珂被排挤&rdquo
一事
是事出有因
葛珂本来负责金山安全的全部业务
但是由于人事调整
不再负责金山毒霸业务
转而致力于WPS
被告作为业内人士
对此有所耳闻
故发此言
因此
他在微博上发表的
仅是个人观点
没有实施侮辱
诽谤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而对于原告出具的&ldquo
葛珂出庭证言&rdquo
周鸿祎表示
该证言只能证明葛珂在金山软件公司任职
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
并不能证明其是否受到排挤
而即便葛珂担任高级副总裁也不意味着他不受排挤
因为在企业中
明升暗降的现象司空见惯
给金来带来重大损失
周鸿祎称很荒唐原告称
受被告不良言论及市场因素的影响
金山软件(
HK)在
年
月
日跌幅达到
%
市值损失超过
亿元
扣除市场因素的影响
被告应当对此期间其大量
恶意
密集发表文章并广泛传播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损失赔偿责任
对此
被告声称
原告本身并不是上市公司
而是一家注册资本为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但是原告却将香港金山软件公司股价下跌的损失认为是自己的损失
并且进而提出
万元的损失赔偿
一家注册资本为
万元的有限公司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
以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索要
万元的损失显然是荒唐的
另ghost xp sp3 极速纯净版外
年
月
日
金山软件披露了《截至
年
月
日止三个月期间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业绩公告》
其中很多财务数据较上一季度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周鸿祎认为
该财务报表的披露才是导致第二天
也就是
月
日股价大跌的真正原因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
被告是没有能力去操纵某只股票的涨跌
就事论事
与金山之争带给我们的几点思考
与金山的官司输赢暂且不论
单就事件本身
便能带我们不少启迪
微博言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曾经代理了中国博客侵权案第一案的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姚克枫律师认为
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博客
微博这种形式
但是微博言论可以作为评判案情的工具
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
&ldquo
微博&rdquo
只是作为一个发表言论的网络平台或者介质
表现形式不重要
重要的是所刊载的内容
所以微博发言可以用来认定案件的性质
竞争氛围恶化折射出相关法律的滞后近年来
互联网安全产品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
业内企业之间的冲突不断升级
口水战
诉讼战不断
从此前瑞星与微点
瑞星与
的恩怨
再到今年
与金山
可牛
腾讯间的捉对厮杀
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甚至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竞争手段日益呈现出隐蔽化
技术化的趋势
竞争也越来越不择手段
大有恶化之势
比如公然诋毁
暗中攻击
甚至不断&ldquo
创新技术&rdquo